农村低压电气操作的一般规定有哪些?
1低压电气操作应填写操作票(见附录D),但只停(送)一条分路且操作项目不超过3项的可不填写操作票。凡有挂、拆接地线的操作,均应填写操作票。操作前,应按低压系统模拟图板和操作顺序检查核对现场设备名称、编号和开关、刀开关的分、合位置。操作完毕后,应进行全面检查。
2电气操作顺序:停电时应先断开开关,后断开刀开关;送电时与上述操作顺序相反。
3合刀开关时,当刀开关动触头接近静触头时,应快速将刀开关合入,但当刀开关动触头接近合闸终点时,不得有冲击;拉刀开关时,当动触头快要离开静触头时,应快速断开,然后操作至终点。
4开关、刀开关操作后,应进行检查。合闸后,应检查三相接触是否良好,连动操作手把(柄)是否制动良好;拉闸后,应检查三相动、静触头是否断开,动触头与静触头之间的空气距离是否合格,连动操作手把(柄)是否制动良好。
5操作时如发现疑问或发生异常故障,均应停止操作,待问题查清处理后,方可继续进行操作。
6严禁约时停、送电。
7严禁以取下(给上)熔断器方式对线路(干、分支线)停(送)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