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拍摄工程影像资料的内容有哪些?
1)所拍摄的影像资料应能全面反映各子单位工程中主要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与控制情况,能全面反映工程开工、竣工和重要施工阶段的工程形象面貌记录整个施工全过程的正常质量状况。
数量上要对规定的每个拍摄部位至少应有五张全面反映质量验收和控制状况的工程照片。
2)所拍摄的影像资料应能全面反映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在工程中的运用情况以及重要结构部位、重大节点控制状况。
3)所拍摄的影像资料应能全面反映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和隐蔽项目的内容以及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情况。
4)所拍摄的检验批验收影像资料,应能全面反映主控项目和强制性标准条文的执行情况,并应反映该检验批中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状况。
5)所拍摄的影像资料应能全面反映工程重要活动、重要会议、重点检查、贵宾参观等情况。
6)影像资料应全面反映工程异常情况及处理全过程。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质量问题或施工中碰到的异常工程地质条件、地下障碍物等情形时,应及时予以拍摄记录,并对安全质量问题或异常情况的处理全过程进行拍摄记录,作为验收凭证,做到整改结果必须与异常情况相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