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序和单元工程的监理检查验收有哪些

工序和单元工程的监理检查验收有哪些?

4.1工序验收是指按规定的施工程序、在下道工序开工(如混凝土浇筑、灌浆等)前,对所有前道工序所完成的施工结果进行的验收。其目的是确保各工种每道工序都能按规定工艺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判断下一道工序能否进行施工,并对工序质量等级进行评定。有关工序验收的程序、检查内容、质量标准、验收表格等等,按各专业监理细则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制订相应验收办法执行。对于施工过程相对简单的项目,工序验收也可和单元工程验收合并进行。

4.2工序验收均在施工现场进行,首先必须经施工单位三级质检合格后,填写好三级质检表,交监理工程师申请工序验收。监理工程师在接到验收申请后的8小时以内赴现场对工序进行检查验收,特殊情况(如控制爆破的装药和连网)则在现场立即进行检查验收。在确认施工质量和原材料等符合设计要求后签发开仓(开钻、开灌)证,允许进人下道工序施工。

4.3单元工程验收以工序检查验收为依据。只有在组成该单元工程的所有工序均已完成,且工序验收资料、原材料材质证明和抽检试验成果、测量资料等所有验收资料都齐全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单元工程验收。各种单元工程验收所需的三检表,质量检查和评定表、施工质量合格证(开仓证、准灌证等)的试样,按有关专业监理实施细则或监理工程师编制的验收办法。

4.4一般单元工程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或项目施工监理部会同施工单位三级质检人员进行验收和质量评定。通常单元工程验收和质量评定,可配合月进度款结算每月进行一次。未经验收或质量评为不合格的单元工程,不给予质量签证。对于当月评为不合格的单元工程,施工单位应按监理工程师的处理意见(必要时还应征求设计的意见)进行处理。处理完毕,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填写缺陷处理验收签证,则该单元工程可列入下个月验收的范围内。

4.5隐蔽工程、关键部位或重要单元工程的检查验收,须特别给予重视,其验收程序如下:

(1)基础验收参见基础验收监理实施细则;

(2)其余隐蔽工程、关键部位或重要单元工程的检查验收,由项目监理部组织设计、业主、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组成的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和质量评定,施工单位三级质检合格后,填写好三级质检表,填报验收申请报项目监理部申请验收。项目监理部在接到验收申请后,审查工序验收资料、原材料材质证明和抽检试验成果、测量资料等是否符合要求,如符合要求,则组织联合验收小组进行现场检查及验收签证。

4.6对于有质量缺陷或发生施工事故的单元工程,应记录出现缺陷和事故的情况、原因、处理意见、处理情况和对处理结果的鉴定意见,作为单元工程验收资料的一部分。出现质量缺陷,或发生质量事故的单元工程质量,不得评为优良。

4.7对于出现质量事故的单元工程,则应按照事故处理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在最终完成质量事故处理后,由业主主持召开质量事故处理专题验收会,验收合格,由专题验收组会签质量事故处理专题验收签证书。

4.8单元工程验收资料的原件、复印件份数及其移交时间等,按业主资料室的归档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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