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监理对安全隐患的反馈和处理措施有哪些?
对隐患整改情况的反馈
施工单位凡受到监理工程师所签发的安全工作指令后,必须对安全工作指令中的要求整改事项实施整改。整改后,应组织对整改到位的情况进行检查;经检查认为合格,项目负责人签字后,将隐患整改情况书面报送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接到施工单位隐婚整改情况的书面反馈报告后应进行复查;经复查,认为仍不合格的,由施工单位继续整改,直到整改到位。
如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暂停施工的,监理工程师应根据管理条例第十四要求,书面报告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进行处理,如施工单位仍不整改或停工的,应书面报告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对安全隐患的处理
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检查中,发现违章施工,违规操作、违反安全制度等各种违章违规现象以及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一般问题可以口头处理,严重隐患应签发安全工作指令。
应有隐患处理的记录,同时应有隐患整改和监理复查、消项的记录
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整改工作指令和施工单位反馈的隐患整改记录应合并存放。即每一张监理工程师书面整改工作指令后面,都必须有相应的整改和复查销项工作指令记录。
每月对当月安全隐患状况,原因分析处理意见以及签发相关文件在监理月报中进行反映,对隐患处理结果进行反馈和总结工作。
对安全问题的专题书面报告应予以妥善保存,以作为安全问题或事故处理时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