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钢模板刚度及强度如何验算?
1、组合钢模板承受的荷载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2、组成模板结构的钢模板、钢楞和支柱应采用组合荷载验算其刚度,其容许挠度应符合《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表10的规定
3、组合钢模板所用材料的强度设计值,应按照国家现行规范的有关规定取用。并应根据组合钢模板的新旧程度、荷载性质和结构不同部位,乘以系数1.00~1.18。
4、钢楞所用矩形钢管与内卷边槽钢的强度设计值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J18的有关规定取用;强度设计值不应提高。
5、当验算模板及支承系统在自重与风荷载作用下抗倾覆的稳定性时,抗倾覆系数不应小于1.15。风荷载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J9的有关规定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