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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墙砌体工程施工材料要求有哪些

砖墙砌体工程施工材料要求有哪些?

(1)砖的品种、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应规格一致,有出厂合格证及试验单,严格检验手续,对不合格品坚决退场。

(2)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试;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3)砂浆用砂不得含有有害物质及草根等杂物,配制M5以上砂浆,砂的含泥量不应超过5%;M5以下砂浆,砂的含泥量不应超过10%,并应通过5mm筛孔进行筛选。

(4)石灰膏的熟化时间不应少于7d,严禁使用脱水硬化和冻结的石灰膏。

(5)预埋木砖、金属件必须防腐处理。

砖墙砌体,施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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