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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砖墙填充砌体工程施工质量一般规定有哪些

普通砖墙填充砌体工程施工质量一般规定有哪些?

(1)蒸压灰砂砖和蒸压粉煤灰砖不得用于长期受热200℃以上、受急冷急热和有酸性介质侵蚀的部位。

(2)砌筑时,砖应提前1~2d浇水湿润。烧结普通砖、多孔砖含水率宜为10%~15%,灰砂砖、粉煤灰砖含水率宜为5%~8%。

(3)当采用铺浆法砌筑时,铺浆长度不得超过750mm,施工期间气温超过30℃时,铺浆长度不得超过500mm。

(4)砖墙中的洞口、管道、沟槽和预埋件等,宽度超过300mm的,应砌筑平拱或设置过梁。

(5)砖砌平拱过梁的灰缝应砌成楔形缝。灰缝的宽度,在过梁底面不应小于5mm;在过梁顶面不应大于15mm。拱脚应伸入墙内不少于20mm,拱底应有1%的起拱。

(6)砖过梁底部的模板,应在灰缝砂浆强度不低于设计强度的50%时,方可拆除。

(7)施砌的蒸压(养)砖的产品龄期不应小于28d。

(8)竖向灰缝不得出现透明缝、瞎缝和假缝。

(9)施工临时间断处补砌时,必须将接槎处表面清理干净,浇水湿润,并填实砂浆,保持灰缝平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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