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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火力发电厂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各类水箱的容量要求有哪些

小型火力发电厂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各类水箱的容量要求有哪些?

1中间水箱的总有效容量,对单元制系统,宜为每套水处理设备出力的2~5min贮水量,且最小不宜少于2m3;对母管制系统,宜为水处理设备出力的15~30min贮水量。

2凝汽式发电厂的除盐(软化)水箱的总有效容量,宜按最大一台锅炉2~3h的额定蒸发量确定。

3供热式发电厂的除盐(软化)水箱的总有效容量,宜按2~4h的全厂正常补给水量确定。

4当离子交换器不设再生备用设备时,除盐(软化)水箱的总有效容量,应另加再生停运时间所需的备用水量。

火力发电厂,锅炉补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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