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能计量或计算出现差错时供电企业退补相应电量的电费规定有哪些?
1.计费计量装置接线错误的,以其实际记录的电量为基数,按正确与错误接线的差额率退补电量,退补时间从上次校验或换装投入之日起至接线错误更正之日止。
2.电压互感器保险熔断的,按规定计算方法计算值补收相应电量的电费6无法计算的,以用户正常月份用电量为基准,按正常月与故障月的差额补收相应电量的电费,补收时间接抄表记录或按失压自动记录仪记录确定。
3.计算电量的倍率或铭牌倍率与实际不符的,以实际倍率为基准,按正确与错误倍率的差值退补电量,退补时间以抄表记录为准确定。
退补电量未正式确定前,用户应先按正常月用电量交付电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