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架线工程中张力放线、紧线及附件安装时的导线损伤处理规定有哪些?
1外层导线线股有轻微擦伤,其擦伤深度不超过单股直径的1/4,且截面积损伤不超过导电部分截面积的2%时,可不补修。用不粗于0#细砂纸磨光表面棱刺;
2当导线损伤已超过轻微损伤,但在同一处损伤的强度损失尚不超过总拉断力的8.5%,且损伤截面积不超过导电部分截面积的12.5%时为中度损伤。中度损伤应采用补修管进行补修,补修时应符合规定;
3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定为严重损伤:
1)强度损失超过保证计算拉断力的8.5%;
2)截面积损伤超过导电部分截面积的12.5%;
3)损伤的范围超过一个补修管允许补修的范围;
4)钢芯有断股;
5)金钩、破股已使钢芯或内层线股形成无法修复的永久变形。
达到严重损伤时,应将损伤部分全部锯掉,用接续管将导线重新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