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委托与承接
装修人委托企业承接其装饰装修工程的,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装饰装修企业。
承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装饰装修企业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取得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装修人与装饰装修企业应当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址、联系电话;
2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房屋间数、建筑面积,装饰装修的项目、方式、规格、质量要求以及质量验收方式;
3装饰装修工程的开工、竣工时间;
4装饰装修工程保修的内容、期限;
5装饰装修工程价格,计价和支付方式、时间;
6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7违约责任及解决纠纷的途径;
8合同的生效时间;
9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条件。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发生纠纷的,可以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