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立面图设计施工审查一般要求有哪些?
立面图应符合《深度规定》4.3.5条对立面图的规定。
1每一立面应绘注两端的轴线编号,立面转折复杂时可用展开立面表示,并应绘制转角处
的轴线编号。
2建筑立面图应表达立面投影方向可见的建筑外轮廓、和建筑构造的位置,如女儿墙顶、
檐口、柱勒脚、室外楼梯和垂直爬梯、门窗、阳台)雨蓬、空调机搁板、台阶、坡道、花台、
雨水管,以及其他装饰构件、线脚等。如遇前后立面重叠时,前部的外轮廓线宜加粗,以示立面层次。
3立面尺寸应标注建筑总高、楼层数和标高,以及平、剖面图未表示的屋顶、檐口、女儿
墙、窗台及装饰构件、线脚等的标高或高度。特别是平屋面檐口上皮或女儿墙顶面的高度、坡屋面檐口及屋脊的高度须标注清楚。
4外装修用料、颜色应直接标注在立面图上。
5墙身详图的剖线索引应在立面图上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