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剖面图设计施工审查一般要求有哪些?
剖面图应符合《深度规定》4.3.6条对剖面图的规定。
1、剖面图的剖视位置应选在具有代表性的部位。应用粗实线画出所剖到的建筑实体切面(如:墙体、梁、板、地面、楼梯、屋面等),用细线画出投影方向可见的建筑构造和构配件(如:门、窗、洞口、室外花坛、台阶等)。
2、剖面图应标注墙柱轴线和轴线编号。
3、高度尺寸一般标注三道,第一道各层窗洞口高度及与楼面关系尺寸,第二道层高尺寸,
第三道由室外地坪至平屋面檐口上皮或女儿墙顶面或坡屋面下皮总高度。坡屋面檐口至屋脊高度单注。屋面之上的楼梯间、电梯机房、水箱间等另加注其高度。
4、标高应标注室外地坪、各层楼地面、屋顶结构板面、女儿墙顶面的相对标高、内部的隔断、门窗洞口、地坑等标高。
5、标柱节点构造详图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