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规范网知识混凝土开盘鉴定记录填写要求有哪些

混凝土开盘鉴定记录填写要求有哪些

混凝土开盘鉴定记录填写要求有哪些?

为了验证混凝土的实际质量与设计要求是否一致,实际生产时,对首次使用的用于承重结构及抗渗防水工程的混凝土配合比应进行开盘鉴定。

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的,应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组织人员进行开盘鉴定,共同认定试验室签发的混凝土配合比中的组成材料是否与现场施工所用材料相符,以及混凝土拌合物性能是否满足有关规范的规定。开始搅拌时,每各单位工程的首次使用的混凝土配合比应至少留置一组28d标准养护试块作为验证配合比的依据。

采用预拌混凝土的,应按批量对首次使用的混凝土配合比由混凝土供应单位自行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开盘鉴定,并应至少留置一组28d标准养护试块作为验证配合比的依据。

开盘鉴定应使用施工配合比。混凝土拌制前,应测定砂、石含水率并根据测试结果调整材料用量,提出施工配合比。施工配合比与试配配合比的换算关系为:

实际加水量=配合比中的用水量-砂用量砂含水率-石用量石含水率

砂实际用量=配合比中砂用量(1+砂含水率)

石实际用量=配合比中石用量(1+石含水率)

混凝土开盘,鉴定记录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