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监理单位职责有哪些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监理单位职责有哪些?

1 应按照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阶段,对勘察、设计文件的形成、收集、组卷和归档进行监督、检查;在施工阶段,对施工文件的形成、收集、组卷和归档进行监督、检查,使施工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符合有关要求。重要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时应提供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 监理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二个月内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立卷后移交建设单位。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