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测量变形监测要点有哪些?
沉降观测的时间和次数
沉降观测的时间和次数,应根据工程性质、工程进度、地基土质情况及基础荷重增加情况等决定。在施工期间沉降观测次数:
1较大荷载增加前后(如基础浇灌、回填土、每向上施工一层、设备安装、设备运转等),均应进行观测;
2如施工期间中途停工时间较长,应在停工时和复工前进行观测;
3当基础附近地面荷重突然增加,周围大量积水及暴雨后,或周围大量挖方等,均应观测。
工程投产后的沉降观测时间:
工程投入生产后,应连续进行观测,观测时间的间隔,可按沉降量大小及速度而定,在开始时间隔短一些,以后随着沉降速度的减慢,可逐渐延长,直到沉降稳定为止。
沉降观测工作的要求:
沉降观测是一项较长期的系统观测工作,为了保证观测成果的正确性,应尽可能做到四定:
1固定人员观测和整理成果;
2固定使用的水准仪及水准尺;
3使用固定的水准点;
4按规定的日期、方法及路线进行观测。
对使用仪器的要求:
对于一般精度要求的沉降观测,要求仪器的望远镜放大率不得小于24倍,气泡灵敏度不得大于15/2mm(有符合水准器的可放宽一倍)。可以采用适合四等水准测量的水准仪。但精度要求较高的沉降观测,应采用相当于N2或N3级的精密水准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