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液压升降整体脚手架提升或下降到位后应按本规程附录F的要求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2 在使用过程中严禁下列违章作业:
1 架体上超载、集中堆载;
2 利用架体作为吊装点和张拉点;
3 利用架体作为施工外模板的支模架;
4 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和消防设施;
5 构架碰撞或扯动架体;
6 其他影响架体安全的违章作业。
3 施工作业时,应有足够的照度。
4 液压升降整体脚手架使用过程中,应每个月进行一次检查,并应符合本规程附录D的要求,检查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5 作业期间,应每天清理架体、设备、构配件上的混凝土、尘土和建筑垃圾。
6 每完成一个单体工程,应对液压升降整体脚手架部件、液压升降装置、控制设备、防坠落装置等进行保养和维修。
7 液压升降整体脚手架的部件及装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予以报废:
1 焊接结构件严重变形或严重腐蚀;
2 螺栓发生严重变形、严重磨损、严重腐蚀;
3 液压升降装置主要部件损坏;
4 防坠落装置的部件发生明显变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