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液压升降整体脚手架提升或下降前应按本规程附录E的要求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方能发布升降令。
2 在液压升降整体脚手架升降过程中,应设立统一指挥,统一信号。参与的作业人员必须服从指挥,确保安全。
3 升降时应进行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液压控制台的压力表、指示灯、同步控制系统的工作情况应无异常现象;
2 各个机位建筑结构受力点的混凝土墙体或预埋件应无异常变化;
3 各个机位的竖向主框架、水平支撑结构、附着支承结构、导向、防倾覆装置、受力构件应无异常现象;
4 各个防坠落装置的开启情况和失力锁紧工作应正常。
4 当发现异常现象时,应停止升降工作。查明原因、隐患排除后方可继续进行升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