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验收要点有哪些?
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验收
10.2.1 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记录:
1. 设计变更文件
2. 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和进场复验报告;
3. 钢筋接头的试验报告;
4. 混凝土工程施工记录;
5. 混凝土试件的性能试验报告;
6. 装配式结构预制构件的合格证和安装验收记录;
7. 预应力筋用锚具、连接器的合格证和进场复验报告;
8. 预应力筋安装、张拉及灌浆记录;
9.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0. 分项工程验收记录;
11. 混凝土结构实体检验记录;
12. 工程的重大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案和验收记录;
13. 其他必要的文件和记录。
10.2.2 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有关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
2. 应有完整的质量控制资料;
3. 观感质量验收合格;
4. 结构实体检验结果满足本规范的要求。
10.2.3 当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 经返工、返修或更换构件、部件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确认仍可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4.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能够满足结构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项工程,可根据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10.2.4 混凝土结构工程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后,应将所有的验收文件存档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