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保护层的最小厚度要求有哪些?
混凝土保护层的最小厚度取决于构件的耐久性和受力钢筋粘结锚固性能的要求。
(1)从钢筋粘结锚固角度对混凝土保护层提出的要求是为了保证钢筋与其周围混凝土能共同工作,并使钢筋充分发挥计算所需的强度。
(2)根据耐久性要求的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是按照构件在50年内能保护钢筋不发生危及结构安全的锈蚀确定的。
纵向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钢筋外边缘至混凝土表面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的公称直径,且应符合表9-13的规定。
纵向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mm) 表9-13
环境类别
板、墙、壳
梁
柱
C20
C25~C45
C50
C20
C25~C45
C50
C20
C25~C45
C50
一
20
15
15
30
25
25
30
30
30
二
a
-
20
20
-
30
30
-
30
30
b
-
25
20
-
35
30
-
35
30
三
-
30
25
-
40
35
-
40
35
注:基础中纵向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40mm;当无垫层时不应小于70mm。
板、墙、壳中分布钢筋的保护层不应小于表9-13中相应数值减10mm,且不应小于10mm。梁、柱中箍筋和构造钢筋的保护层不应小于15mm。
处于一类环境且由工厂生产的预制构件,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20时,其保护层厚度可按表9-13中的数值减少5mm;处于二类环境且由工厂生产的预制构件,当表面采取有效保护措施时,保护层厚度可按表9-13中一类环境数值取用。预制钢筋混凝土受弯构件钢筋端头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0mm;预制肋形板主肋钢筋的保护层厚度应按梁的数值取用。
当梁、柱中纵向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大于40mm时,应对保护层采取有效的防裂构造措施。处于二、三类环境中的悬臂板,其上表面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