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在工作班延续时间内消耗的工作时间按其消耗的性质分为两大类:必需消耗的时间和损失时间。
①必需消耗的工作时间。必需消耗的时间是工人在正常施工条件下,为完成一定数量合格产品所必需消耗的时间。它是制定定额的主要根据。必需消耗的工作时间包括有效工作时间、不可避免的中断时间和休息时间。
有效工作时间是从生产效果来看与产品生产直接有关的时间消耗。其中包括基本工作时间、辅助工作时间、准备与结束工作时间的消耗。
基本工作时间是工人完成基本工作所消耗的时间,是完成一定产品的施工工艺过程所消耗的时间。基本工作时间所包括的内容依工作性质而各不相同。例如,砖瓦工的基本工作时间包括:砌砖拉线时间、铲灰浆时间、砌砖时间、校验时间;抹灰工的基本工作时间包括:准备工作时间、润湿表面时间、抹灰时间、抹平抹光时间。工人操纵机械的时间也属基本工作时间。基本工作时间的长短和工作量大小成正比。
辅助工作时间是为保证基本工作能顺利完成所做的辅助性工作所消耗的时间。在辅助工作时间里,不能使产品的形状大小、性质或位置发生变化。例如:施工过程中工具的校正和小修,机械的调整、搭设小型脚手架等所消耗的工作时间等。辅助工作时间的结束,往往是基本工作时间的开始。辅助工作一般是手工操作。但在半机械化的情况下,辅助工作是在机械运转过程中进行的,这时不应再计辅助工作时间的消耗。辅助工作时间的长短与工作量大小有关。
准备与结束工作时间是执行任务前或任务完成后所消耗的工作时间。例如:工作地点、劳动工具和劳动对象的准备工作时间;工作结束后的整理工作时间等。准备和结束工作时间的长短与所担负的工作量大小无关,但往往和工作内容有关。所以,这项时间消耗又分为班内的准备与结束工作时间和任务的准备与结束工作时间。班内的准备与结束工作时间包括:工人每天从工地仓库领取工具、检查机械、准备和清理工作地点的时间;准备安装设备的时间;机器开动前的观察和试车的时间;交接班时间等。任务的准备与结束工作时间与每个工作日交替无关,但与具体任务有关。例如:接受施工任务书,研究施工详图,接受技术交底,领取完成该任务所需的工具和设备,以及验收交工等工作所消耗的时间。
不可避免的中断时间是由于施工工艺特点所引起的工作中断所消耗的时间。例如:汽车司机在等待汽车装、卸货时消耗的时间;安装工等待起重机吊预制构件的时间。与施工过程工艺特点有关的工作中断时间应作为必需消耗的时间,但应尽量缩短此项时间消耗。与工艺特点无关的工作中断时间是由于劳动组织不合理引起的,属于损失时间。
休息时间是工人在施工过程中为恢复体力所必需的短暂休息和生理需要的时间消耗。这种时间是为了保证工人精力充沛地进行工作,应作为必需消耗的时间。休息时间的长短和劳动条件有关。劳动繁重紧张、劳动条件差(高温),休息时间需要长一些。
②损失时间。损失时间是与产品生产无关,但与施工组织和技术上的缺点有关,与工人或机械在施工过程的个人过失或某些偶然因素有关的时间消耗。损失时间一般不能作为正常的时间消耗因素,在制定定额时一般不加以考虑。损失时间包括多余和偶然工作、停工、违背劳动纪律所引起的时间损失。
多余和偶然工作的时间损失,包括多余工作引起的时间损失和偶然工作引起的时间损失两种情况,多余工作是工人进行了任务以外的而又不能增加产品数量的工作。如对质量不合格的墙体返工重砌,对己磨光的水磨石进行多余的磨光等。多余工作的时间损失,一般都是由于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差错而引起的修补废品和多余加工造成的,不是必需消耗的时间。
偶然工作是工人在任务外进行的工作,但能够获得一定产品的工作。如抹灰工不得不补上偶然遗留的墙洞等。从偶然工作的性质看,不应考虑它是必需消耗的时间,但由于偶然工作能获得一定产品,拟定定额时可适当考虑。
停工时间是工作班内停止工作造成的时间损失。停工时间按其性质可分为施工本身造成的停工时间和非施工本身造成的停工时间两种。
施工本身造成的停工时间,是由于施工组织不善、材料供应不及时、工作面准备工作做得不好、工作地点组织不良等情况引起的停工时间。
非施工本身造成的停工时间,是由于气候条件以及水源、电源中断引起的停工时间。
施工本身造成的停工时间在拟定定额时不应计算,非施工本身造成的停工时间应给予合理的考虑。
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工作时间损失,是指工人在工作班内的迟到早退、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内聊天或办私事等造成的时间损失。由于个别工人违反劳动纪律而影响其他工人无法工作的时间损失,也包括在内。此项时间损失不应允许存在,定额中不能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