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工程监理可以直接发包?
(1)全部由外商或者私人投资、外商或者私人投资控股、外商或者私人投资累计超过50%且国有资金投资不占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
(2)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工程总造价在人民币2000万元以下且监理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下的工程;
(3)停建或者缓建后恢复建设的建设工程,且监理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
(4)建设单位本身具有监理资质且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建设单位有直接控股的施工企业,并已将施工发包给该企业的,建设单位不能再自行承揽监理,而必须进行招标);
(5)建设单位有直接控投的监理企业,且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建设单位有直接控股的施工企业,并已将施工发包给该企业的,建设单位不能再发包给其直接控投的监理企业,而必须进行招标);
(6)在建工程追加的与主体工程施工不可分割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且监理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