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工时,需要交哪些资料?
工程交工时,施工单位应提交建设单位保存的技术档案资料,主要为:
1.开、竣工通知.
2.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法.
3.永久水准点的位置和高程、建筑物及起基础定位、埋深等工程测量记录及复核单;建筑物沉降与变形观测成果.
4.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核定书或技术业务联系单.
5.材料、构件和设备的质量合格证明.
6.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基槽钎探记录、中间交工工程验收记录、施工日志.
7.工程质量检查平定记录、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8.材料、混凝土和沙浆等必要的试验、检验记录.
9.设备和管线调试、试压、试运转记录.
10.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提出的对建筑物或设备使用注意事项,参加验收单位的意见.
11.竣工工程项目一览表和竣工验收证书.
12.工程竣工图及其他有关的技术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