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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资格预审公告有哪些

招标资格预审公告有哪些?

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15条规定,招标人采用资格预审办法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应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应当在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依法指定的媒介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和完整。

目前,对不同项目类型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内容有以下规定:

(1) 工程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中的规定,工程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包括:

1) 招标项目的条件,包括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招标人的名称等;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包括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 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包括资质等级与业绩,是否接受联合体申请、申请标段数量;

4) 资格预审方法;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和售价: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地点和截止时间;

7) 同时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8) 联系方式,包括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的名称、地址、电话、传真、网址、开户银行及账号等。

(2) 政府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按照《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规定,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应包括:

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2) 招标项目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项目性质;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4) 提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及资格审查日期;

5)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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