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电气辅助等电位联结规定有哪些?
辅助(局部)等电位联结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一个装置或装置的一部分内,当作用于自动切断供电的间接接触保护不能满足规定的条件时,应设置辅助等电位联结;
2)、辅助等电位联结应包括固定式设备的所有能同时触及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和外界可导电部分;
3)、连接两个外露可导电部分的辅助等电位导体的截面不应小于接至该两个外露可导电部分的较小保护导体的截面;
4)、连接外露可导电部分与外界可导电部分的辅助等电位联结导体的截面,不应小于相应保护导体截面的一半。
辅助(局部)等电位联结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一个装置或装置的一部分内,当作用于自动切断供电的间接接触保护不能满足规定的条件时,应设置辅助等电位联结;
2)、辅助等电位联结应包括固定式设备的所有能同时触及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和外界可导电部分;
3)、连接两个外露可导电部分的辅助等电位导体的截面不应小于接至该两个外露可导电部分的较小保护导体的截面;
4)、连接外露可导电部分与外界可导电部分的辅助等电位联结导体的截面,不应小于相应保护导体截面的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