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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电气总等电位联结规定有哪些

建筑电气总等电位联结规定有哪些?

总等电位联结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民用建筑物内电气装置应采用总等电位联结。下列导电部分应采用总等电位联结导体可靠连接,并应在进入建筑物处接向总等电位联结端子板:

PE(PEN)干线;

电气装置中的接地母线;

建筑物内的水管、燃气管、采暖和空调管道等金属管道;

可以利用的建筑物金属构件。

2)、下列金属部分不得用作保护导体或保护等电位联结导体:

金属水管;

含有可燃气体或液体的金属管道;

正常使用中承受机械应力的金属结构;

柔性金属导管或金属部件;

支撑线。

3)、总等电位联结导体的截面不应小于装置的最大保护导体截面的一半,并不应小于6mm2。当联结导体采用铜导体时,其截面不应大于25mm2;当为其他金属时,其截面应承载与mm2铜导体相当的载流量。

建筑电气,等电位联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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