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口控制系统指示与显示有哪些功能?
指示/显示
系统及各部分应对其工作状态、操作与结果、出入准许、发生事件等给出指示。指示可采用可见的、发声的、物体位移和/或其组合等易于被人体感官所觉察的多种方式。
a)发光指示/显示
发光指示信息宜采用下列颜色区分:
绿色:用以显示操作正确、有效、准许、放行等信息,也可以显示正常、安全等信息。
红色:以频率1Hz以下的慢闪烁(或恒亮)显示操作不正确、无效、不准许、不放行等信息,也可以显示不正常等信息;以频率1Hz以上的快闪烁显示报警、发生故障、不安全、电源欠压等信息。
黄(橙)色:如果使用,则用以显示提醒、提示、预告、警告等类信息。
蓝色:如果使用,则用以显示准备、已进入/已离去、某部分投入工作等类信息。
b)发声指示/显示
报警时的发声指示应明显区别于其他发声。
非报警的发声指示应是断续的;如采用发声与颜色、图形符号复合指示,则应同步发出和停止。
c)图形符号指示/显示
图形符号指示/显示所采用的图形符号应符合GA/T74和相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