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布线配线子系统的设计要求有?
配线子系统
1配线子系统应由工作区的信息插座、信息插座至楼层配线设备(FD)的配线电缆或光缆、楼层配线设备和跳线等组成。
2配线子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a、根据工程提出的近期和远期的终端设备要求;
b、每层需要安装的信息插座的数量及其位置;
c、终端将来可能产生移动、修改和重新安排的预测情况;
d、一次性建设或分期建设的方案。
3配线子系统应采用4对对绞电缆,在需要时也可采用光缆。配线子系统根据整个综合布线系统的要求,应在交接间或设备间的配线设备上进行连接。配线子系统的配线电缆或光缆长度不应超过90m。在能保证链路性能时,水平光缆距离可适当加长。
4配线电缆可选用普通的综合布线铜芯对绞电缆,在必要时应选用阻燃、低烟、低毒等电缆。
5信息插座应采用8位模块式通用插座或光缆插座。
6配线设备交叉连接的跳线应选用综合布线专用的插接软跳线,在电话应用时也可选用双芯跳线。
71条4对对绞电缆应全部固定终接在1个信息插座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