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使用前准备有哪些?
6.1.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使用单位应由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负责系统的管理操作和维护。
6.1.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正式启用时,应具有下列文件资料:
1系统竣工图及设备的技术资料;
2公安消防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
3系统的操作规程及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4系统操作员名册及相应的工作职责;
5值班记录和使用图表。
6.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使用单位应建立包括本规范第6.1.2条规定的技术档案,并应有电子备份档案。
6.1.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使用单位应由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负责系统的管理操作和维护。
6.1.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正式启用时,应具有下列文件资料:
1系统竣工图及设备的技术资料;
2公安消防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
3系统的操作规程及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4系统操作员名册及相应的工作职责;
5值班记录和使用图表。
6.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使用单位应建立包括本规范第6.1.2条规定的技术档案,并应有电子备份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