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音像资料馆的安全疏散要求是什么?
对音像资料馆的安全疏散要求是:
(1)音像播放室的面积超过50m^2,人数超过50人时,应设两个以上安全出口。门必须向外开启,不应设置门槛,紧靠门口1.4m内不应设置踏步,门的宽度应不小于1.4m。
〔2)音像播放室内布置疏散走道时,横走道之问的座位排数不宜超过20排,纵走道之间的座位数,每排不应超过22个;仅有一侧走道时,座位或排数减半。疏散走道宽度应按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小于0.6m计算,但最小净宽度不应小于1.2m,边走道不宜小于0.8m。
(3)地下室、半地下室机房应设两个安全出口,面积不超过50m^2,且人数不超过10人时,可设一个安全出口。
(4)安全出口通道和疏散楼梯应安装事故照明装置和疏散指示标志,事故照明的电源应有蓄电池等备用电源,以确保在事故情况厂能指示人员安全及时地疏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