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台、电视台应做好的防火安全管理工作有哪些?
广播电台、电视台的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包括:
(1)一播电台和电视台要建立严格的防火管理制度。工作室内禁止吸烟,不得任意使用明火,并防止外来人员带人火种。重要设备的房间内要严禁用汽油擦拭地板。
(2)在广播电台和电视台的各部位,根据机器设备和储存物资的不同要求,应设置必要的灭火器材,以便能及时地扑灭初起火灾。在机房、演播室等重点部位,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装置。
(3)电视台的中继转播站,一般都设在高山顶上,对建筑施工、维修和平时的生活用火要严加管理,以免在发生火灾时造成毁坏森林和文物古迹的严重后果。
(4)广播电台和电视台,要制定严格的电气安装、使用和管理制度,并严禁非正式电工进行安装和操作,确保用电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