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简易自动喷水灭火消防系统设计规程的执行

关于简易自动喷水灭火消防系统设计规程的执行?

北京市规委和北京市公安局于2004年11月发布了【关于在民用建筑内扩大自动喷水系统设置范围并颁布《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程》(北京市地方标准)的通告】,通告规定:建筑物总面积大于2000平米的商店、超市及其库房;单体建筑面积大于2000平米的旅馆、招待所、旅游渡假中心;单体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米的餐馆、茶馆;建筑面积大于500平米,设在民用建筑内的商店、对外营业餐厅及其厨房、地下室旅馆;及【建规】所规定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均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此项【通告】中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的范围,比【建规】中扩大了许多,但有些设计人员对此不太熟悉,报审图纸中常出现未按【通告】要求执行的情况,应于注意。

在图纸审查中,地方政府的法规条文视同于规范的强制性条文,设计应当坚决执行。

根据《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程》规定:民用建筑室内净空高度不超过8米,系统保护区域面积不超过1000平米,可安装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可以直接利用市政给水管网或室内消火栓管网供水,不必设专用的喷淋消防泵等。这就为符合条件的大量自动喷水系统设计提供了方便。

公安部消防局郭铁男局长在2007年1月接受人民日报记者访问时也提出要求:通过推广消防科技,强化火灾隐患整改。尤其是人员密集场所,居民住宅和三合一建筑,要推广简易水喷淋系统等消防安全技术产品,这样,一旦发生火灾,能够早报警,早疏散,早扑灭,把预防和发现火灾的关口前移,以减少火灾发生,减少人员伤亡。

灭火消防,设计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