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仅完成了主体或除完成主体外又完成了部分装饰项目,如何计取超高增加费

工程仅完成了主体或除完成主体外又完成了部分装饰项目,如何计取建筑物超高增加费?

答:工程仅完成了主体按《基础定额》相应超高增加费乘以0.7的系数。除完成主体外还完成了部分装饰项目的,超高增加费按《基础定额》相应子目乘以0.8的系数。(主体及部分装饰的概念同垂直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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