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现场施工机械设备分大型机械设备(如塔吊、浇注混凝土用地泵、施工用电梯等),中型机械设备(如台式电锯、钢筋切断机、弯曲机调直机、气泵等),小型机械设备(如手提锯、电锤、电钻等)。根据本公司的计划目标和项目的大小一般情况下大型机械设备进行租赁,中型机械设备公司购买或由各使用施工队自行配置,小型机械设备由各使用施工队自行配置。
2)分包单位所使用的施工机械要有专人负责,并做到定机、定人、定职,做到定期保养。
3)分包单位机械进场时须填写设备进场报告单,一式两份,由总包单位工程经理签字后方可进场,并留一份存档,凡不申报的,一律不予退场。
4)分包单位进场的各类机械按总包单位的要求,由各单位进行标识,并注明单位名称,以便检查、管理。
5)进场的机械设备必须保证机况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可靠。
6)进场的机械设备要按总包单位相关部门要求摆放整齐,小型工机具要及时入库,如遇丢失,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7)分包单位安装的固定施工机械设备,必须设立安全操作规程牌,挂在设备旁边,并标明操作人员名单,设备的操作必须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8)分包单位使用总包单位大型垂直运输机械时,由总包单位统一协调、统一安排、分配运送时间。
9)分包单位不得擅自使用或挪用现场其它机械设备。
10)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包单位的有关机械设备管理的规定,并接受总包单位的监督与检查。
11)分包单位机械设备退场时,总包单位根据进场报告一一核对,经检查相符后,方可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