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员工请假规定有哪些?
公司规定休假的种类有:每周公休假日、每年法定节假日、病、事、婚、丧、产、年和路程假。法定节假日均不含公休假日,如遇公休假日应顺延。
每周公休假日:每周休息2天,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
每年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清明节、端午节,法定节假日适逢公休假日,顺延补假。
婚假:
员工达到法定年龄结婚,持结婚证书经直接上级批准后即可享受带薪婚假3天。
员工如属晚婚(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持结婚证书按照请假流程经批准后即可享受带薪婚假10天。
员工如到外地(指配偶工作所在地,不含旅行结婚)结婚,根据正常在途往返时间核给路程假。
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双方父母、配偶、子女)去世者,按照请假流程批准后即可享受带薪丧假5天。
到外地奔丧的员工根据在途往返时间酌情核给路程假。
产假:
女员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时享受90天带薪产假。
晚育者可享受105天产假,难产或剖腹产者可享受105天产假。
男员工可享受7天的护理假。
有不满8个月婴儿的女员工,在每天工作时间内给予一次哺乳时间,每次1小时。
年假:
公司员工工作年满一年后(含试用期),从第二年起,可享受5天的带薪年假。
年假一个工作年限只能休一次,年假不能累积,但是经主管经理批准后可在一个工作年限内分开来休。
路程假:除上述符合规定可以核给路程假的之外,配偶在外地工作的已婚员工以及父母居住在外地的未婚员工工作年满一年后(含试用期),从第二年起,在过春节时,按照乘火车的正常往返路途时间核算路程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