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有哪些

项目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有哪些?

1.固定资产标准分类

公司拥有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含2000元)以上的劳动资料,作为固定资产进行管理,不同时符合这两项条件的作为低值易耗品管理。

公司固定资产按照用途和自然属性可分为:

(1)房屋及建筑物。

(2)生产用机器设备

(3)办公设备及设施

(4)运输工具

(5)其他设备、用具。

2.固定资产的计价

固定资产的计价是指以货币为计量单位,计算固定资产的价值,企业构件或取得固定资产时,按原始价值计价。

(1)购入的固定资产,原始价值为卖价加上支付的运输费和缴纳的关税、投资方向调节税、耕地占用税等支出。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原始价值为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包括材料费、人工费、机械使用、其他建造费用和缴纳的投资方向调节税、耕地占用税。

(3)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扩建的固定资产,原始价值为改、扩建以前的原价加上改、扩建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后的余额。

(4)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原始价值为评估机构评估确认的价值(指投入的国有资产),或者合同、协议的价值(指投入的各类固定资产)。

(5)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原始价值为发票账单所列金额加上企业负担的运杂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支出。

(6)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原始价值为发票账单所列金额加上企业负担的运杂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关税等支出。如没有发票账单,可参照同类设备的市值估价。

(7)盘盈的固定资产,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始价值。

公司已经入账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应任意变动其账面原始价值。

①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重新估价。

②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

③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

④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

⑤发现原记固定资产价值由错误。

公司应按规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所提取的折旧,计入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科目,不得冲减基本金,公司使用直线法为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它是指固定资产在其规定折旧的年限内,根据原值和预计残值,每年平均摊提折旧的方法,在此方法下,每年应计提折旧额为:

公司确定生产、办公用设备、设施、用具的残值率为原值的3%,建筑物、房屋、车辆的残值率为原值的5%。

公司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为生产用机器设备10年,运输车辆8年;办公设备、设施、用具5年;生产用房屋建筑物30年;非生产房屋建筑物35年。

公司确定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范围如下:

(1)除房屋及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资产。

(2)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3)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4)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

3.固定资产的清查

每年12月份由项目经理部领导、财务部和各有关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组成清查小组。对固定资产的账、卡、物和固定资产是否完整无缺进行逐一核对,即对固定资产进行实地重点清查,查明固定资产的实有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等情况是否正常。

通过清查盘点,如发现由资产的盘盈、盘亏都要认真查明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改进挂历措施,按规定报经批准作相应的账务处理。因使用人和保管人不当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按原固定资产的净值进行赔偿。对技术性能落后,账面价格偏离市场价格的固定资产,在进行市场调查后,对账面价应作降低处理,并根据谨慎性原则要求,合理地预计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按规定对可能发生的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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