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物资标识使用管理措施有哪些

材料物资标识使用管理措施有哪些?

1、验收入库的物资均应分类码放,并贴上标签标明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等。

2、露天堆放的物资应按照类别、品`种、规格分别堆放,并用标牌标注其名称、规格、型号等。金属材料的标牌应标出钢号或牌号、规格、生产厂等。

3、对时效性较强的水泥、外加剂、掺合料等物资要按照不同品种、标号、出厂进场的时间按区域分别堆放整齐,标牌明显,防止混用、错用。水泥标牌应标明生产厂家、水泥品种、标号、出厂日期等。

4、现场加工好的钢筋半成品应按不同的结构编号配套分别堆放,并用标牌绑扎在钢筋半成品上,标牌应标明钢筋简图、直径、下料长度等。

5、钢结构构件,应按不同型号规格分别堆放整齐,并在构件的显著部位直接书写代号、规格、型号等方便施工人员区分。

6、现场库房内及露天堆料场均应划出待验区及不合格区,并挂上标牌,防止未验收物资或不合格品在做出适当处置前投入使用。

7、物资从验收入库、发放到最终使用应具有唯一性标识,且标牌清晰,牢固耐久。

8、在多处存放、加工使用、分批发放及有退库物资等情况发生时,应做好标识的移植并作记录,确保物资在需要追回或进行检验时能够进行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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