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调研管理规定有哪些?
第1条技术研发项目的调研工作由技术部完成。
第2条项目调研的主要任务如下。
(1)论证该领域技术(产品)的发展方向和动向。
(2)论证该领域技术(产品)的市场动态及发展该领域技术(产品)的技术优势。
(3)论证发展该领域技术(产品)的可行性,包括物资、设备、能源及外购外协件配套等内容。
第3条项目调研结束时,技术部应提供《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该报告应包括以下9个方面的内容。
(1)项目概况,国内外的研究进展情况(包括技术水平)。
(2)市场需求、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分析。
(3)主要研究内容、关键技术。
(4)预期目标(要达到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知识产权申请情况)。
(5)现有技术的知识产权情况及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设想。
(6)已有条件分析(包括原有基础、技术力量投入、科研手段和研究成果的生产或应用)。
(7)实施方案(包括进度安排)。
(8)项目预算(包括经费来源及用途)。
(9)预计项目主要参加人员及其简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