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施工进度计划执行的管理规定有哪些?
第1条施工经理应根据施工进度计划监控项目的施工进度,当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或资金、材料、设备等不能按时到位时,施工经理应及时调整施工进度,并将相关情况及时上报项目部经理。
第2条每月20日,各施工作业班组应统计本月施工进度计划的完成情况,并提出下月的施工进度计划,报施工经理复核确认。
第3条施工经理应会同相关人员在每月26日、27日检查各施工作业班组的施工进度,并根据项目整体施工进度及各施工作业班组申报的施工计划合理安排项目施工进度,报项目部经理审批后下发到各施工作业班组。
第4条各施工作业班组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进度计划、每月施工作业计划,科学管理,精心安排施工生产,确保整个工程的施工进度按进度计划进行。
第5条各施工作业班组对未按时完成的作业项目要在每月的施工计划完成情况中注明原因。由于本班组施工进度计划未完成而影响其他单位下道工序施工的项目,必须及时上报施工经理,施工经理负责调查原因,并对施工进度计划做出调整。
第6条施工经理应每周组织召开一次施工进度调度会,主要内容为总结上周施工计划完成情况、下达下周施工计划、协调解决各班组施工进度等问题,动态更新调整施工进度计划,补充和动态调整月施工进度计划。
第7条施工作业班组按时或提前完成重要的项目后,由施工经理编制报告上报项目部经理,公司项目部可进行适当额度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