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T/CPCIF 0073—2020状态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30日
实施时间:2021年03月31日
低碳脂肪胺清洁生产技术规范基本信息
标准号:T/CPCIF 0073—2020
团体名称:中国标准化协会
主要技术内容:清洁生产指标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一、生产工艺及装备指标1、生产装置 蒸汽系统分为2级及以上 蒸汽系统分为1级及以上 蒸汽系统未分级 采用分散控制系统(DCS),并运用高级过程控制(APC)技术优化生产控制。 采用分散控制系统(DCS) 采用多级换热进行热回收2、储存装置 原料、产品储罐应采用配置氮封的内浮顶罐、压力罐或配置氮封、平衡管及呼吸阀的固定顶罐。二、资源能源消耗指标1、*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折标煤)/(kgce/t) ≤370 ≤390 ≤4702、单位产品原料消耗量/(kg/t) 一乙胺 乙醇(折百) ≤1029 ≤1032 ≤1038 液氨 ≤385 ≤387 ≤388 二乙胺 乙醇(折百) ≤1269 ≤1273 ≤1279 液氨 ≤237 ≤238 ≤239 三乙胺 乙醇(折百) ≤1376 ≤1380 ≤1387 液氨 ≤171 ≤172 ≤1733、单位产品取水量/(m3/t) ≤3 ≤5 ≤8三、产品特征指标表1(续)清洁生产指标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1、产品一次合格率/% ≥99.0 ≥95.0 ≥90.02、产品优等品率/% 100 ≥90 ≥80四、污染物产生指标(末端处理前)一乙胺 1、单位产品废水产生量/(m3/t) ≤0.48 ≤0.52 ≤0.56 *2、单位产品化学需氧量(CODCr)产生量/(kg/t) ≤1.44 ≤1.82 ≤2.24 *3、单位产品氨氮产生量/(kg/t) ≤0.0048 ≤0.0104 ≤0.0169二乙胺 1、单位产品废水产生量/(m3/t) ≤0.60 ≤0.64 ≤0.70 *2、单位产品化学需氧量(CODCr)产生量/(kg/t) ≤1.80 ≤2.24 ≤2.80 *3、单位产品氨氮产生量/(kg/t) ≤0.0060 ≤0.0128 ≤0.0210三乙胺 1、单位产品废水产生量/(m3/t) ≤0.65 ≤0.70 ≤0.75 *2、单位产品化学需氧量(CODCr)产生量/(kg/t) ≤1.95 ≤2.45 ≤3.00 *3、单位产品氨氮产生量/(kg/t) ≤0.0065 ≤0.0140 ≤0.02254、单位产品精馏残渣产生量/(kg/t) ≤0.1 ≤0.2 ≤0.3五、资源综合利用指标1、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98 ≥95 ≥902、中水回用率/% ≥50 ≥30 不回用六、清洁生产管理*1、突发环境事件 无2、环境管理体系 建立并通过体系认证,保持体系有效运行,月完整记录。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建立并通过体系认证,保持体系有效运行,月完整记录。4、建立清洁生产、节能减排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建立相关清洁生产、节能减排管理制度,具可操作性并有良好执行效果。5、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情况 按清洁生产审核理论,建立内部清洁生产审核机构,为企业制定清洁生产计划,对企业员工进行清洁生产培训,已实施审核并有整改措施,保留完整记录。6、原辅料及成品库管理情况 原辅材料(入库、查收、存放、领料等环节)以及产品(检验、入库、出货、运输等)管理规章制度完备,并有效实施。表1(续)清洁生产指标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7、工艺、设备管理情况 建立相关设备管理制度,具可操作性并有良好执行效果。8、污染物控制情况 污染物控制与监测体系有效持续运行,企业应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持证排污,污染物总量控制应达到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9、精馏残渣处置 精馏残渣应全部交给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机构处置。10、噪声排放 噪声排放应符合国家标准及地方标准要求。注:带*的指标为限定性指标。
中国标准分类号:C261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01 环境和环境保护综合
发证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行业分类:环境和环境保护综合
标准名称:低碳脂肪胺清洁生产技术规范
本文件规定了低碳脂肪胺(乙基胺系列、丙基胺系列、丁基胺系列)清洁生产的分类、技术要求、数据采集和计算方法。本文件适用于低碳脂肪胺生产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也适用于环境影响评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