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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瓜产品标准 (T/TFHT C01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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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瓜产品标准 (T/TFHT C013-2019)

标准号T/TFHT C013—2019状态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13日

实施时间:2019年06月13日

西瓜产品标准基本信息

标准号:T/TFHT C013—2019

团体名称:中国标准化协会

主要技术内容:3.1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项目 要求果实外观 果皮浅绿色,有分布均匀的墨绿色条纹,长椭圆形滋味、气味 具有本品种应有的滋味果面缺陷 无明显果面缺陷(缺陷包括雹伤、日灼、病虫斑及机械伤等)成熟度 发育充分,成熟适度,具有适于市场或储存要求的成熟度3.2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项目 指标可溶性固形物 ≥10.5总酸(以柠檬酸计),g/kg ≤2.0铅(以Pb计) ≤0.1镉(以Cd计) ≤0.053.3 农药残留限量表3 农药残留限量单位为毫克每千克项目 指标毒死蜱 ≤0.015啶虫脒 -甲霜灵 -腈苯唑 ≤0.2霜霉威 -戊唑醇 ≤0.15烯酰吗啉 ≤0.01啶酰菌胺 ≤0.01醚菌酯 ≤1氯氟氰菊酯 -噻虫嗪 -多菌灵 -嘧菌酯 4 检测方法4.1 感官检测用目测法进行果实外观、成熟度、雹伤、日灼、病虫斑及机械伤等感官项目的检测,滋味和气味采用口尝和鼻嗅的方法进行检测。4.2 理化检测可溶性固形物按NY/T2637-2014水果和蔬菜可溶性固形物含量的测定折射仪法进行检测。总酸(以柠檬酸计)按GB/T12456-2008食品中总酸的测定执行。铅的测定按GB5009.12执行。镉的测定按GB5009.15执行。4.3 农药残留限量毒死蜱、啶虫脒、甲霜灵、腈苯唑、霜霉威、戊唑醇、烯酰吗啉、啶酰菌胺、醚菌酯、噻虫嗪、多菌灵按照GB/T20769执行。氯氟氰菊酯按照GB/T5009.146执行。嘧菌酯按照NY/T1453执行。5 检验规则申请的“天赋河套”西瓜产品应按照4.2.1-4.3.3所确定的项目进行检验,其他要求应符合NY/T1055的规定。本标准规定的农药残留量检测方法,如有其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部文公告的检测方法,且其检出限和定量限能满足限量值要求时,在检测时可采用。5.1 型式检验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进行全面考核,即对本标准规定的全部要求进行检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a)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b)种植品种或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c)前后两次抽检结果差异较大。5.2 交收检验每批产品交收前都要进行交收检验。交收检验内容3.1检验内容,检验合格后方可交收。5.3 组批规则同产地、同时收购的加工用西瓜为一个检验批次。工厂交收以同产地、同车(包括挂车)的加工用西瓜做为一个检验批次。5.4 结果判定a)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包装、标志、标签、净含量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符合要求,可重新抽样对以上项目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其他何一项指标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b)检验机构在检验报告中对每个项目均要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单项判定;对被检产品应依据a)的规定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综合判定5.5 复检当受检方对产品检验结果发生异议时,可以自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5日开始复检。6 包装包装容器应采用纸箱、塑料箱、木箱进行分层包装,应坚实、牢固、干燥、清洁卫生,无不良气味,对产品应具充分的保护性能。内外包装材料及制备标记所用的印色与胶水应无毒性。同一批货物应包装一致(有专门要求者除外),每一包装件内应是同一产地、同一批采收、同一品种、同一等级规格、同等成熟度的西瓜。包装时切勿将树叶、枝条、纸袋、尘土、石砾等杂物或污染物带入容器,避免污染果实,影响外观。用于冷藏的西瓜,可根据冷库的具体情况选择采用适宜的贮藏容器,出库后再按规定进行分级包装。3.1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项目 要求果实外观 果皮浅绿色,有分布均匀的墨绿色条纹,长椭圆形滋味、气味 具有本品种应有的滋味果面缺陷 无明显果面缺陷(缺陷包括雹伤、日灼、病虫斑及机械伤等)成熟度 发育充分,成熟适度,具有适于市场或储存要求的成熟度3.2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项目 指标可溶性固形物 ≥10.5总酸(以柠檬酸计),g/kg ≤2.0铅(以Pb计) ≤0.1镉(以Cd计) ≤0.053.3 农药残留限量表3 农药残留限量单位为毫克每千克项目 指标毒死蜱 ≤0.015啶虫脒 -甲霜灵 -腈苯唑 ≤0.2霜霉威 -戊唑醇 ≤0.15烯酰吗啉 ≤0.01啶酰菌胺 ≤0.01醚菌酯 ≤1氯氟氰菊酯 -噻虫嗪 -多菌灵 -嘧菌酯 4 检测方法4.1 感官检测用目测法进行果实外观、成熟度、雹伤、日灼、病虫斑及机械伤等感官项目的检测,滋味和气味采用口尝和鼻嗅的方法进行检测。4.2 理化检测可溶性固形物按NY/T2637-2014水果和蔬菜可溶性固形物含量的测定折射仪法进行检测。总酸(以柠檬酸计)按GB/T12456-2008食品中总酸的测定执行。铅的测定按GB5009.12执行。镉的测定按GB5009.15执行。4.3 农药残留限量毒死蜱、啶虫脒、甲霜灵、腈苯唑、霜霉威、戊唑醇、烯酰吗啉、啶酰菌胺、醚菌酯、噻虫嗪、多菌灵按照GB/T20769执行。氯氟氰菊酯按照GB/T5009.146执行。嘧菌酯按照NY/T1453执行。5 检验规则申请的“天赋河套”西瓜产品应按照4.2.1-4.3.3所确定的项目进行检验,其他要求应符合NY/T1055的规定。本标准规定的农药残留量检测方法,如有其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部文公告的检测方法,且其检出限和定量限能满足限量值要求时,在检测时可采用。5.1 型式检验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进行全面考核,即对本标准规定的全部要求进行检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a)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b)种植品种或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c)前后两次抽检结果差异较大。5.2 交收检验每批产品交收前都要进行交收检验。交收检验内容3.1检验内容,检验合格后方可交收。5.3 组批规则同产地、同时收购的加工用西瓜为一个检验批次。工厂交收以同产地、同车(包括挂车)的加工用西瓜做为一个检验批次。5.4 结果判定a)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包装、标志、标签、净含量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符合要求,可重新抽样对以上项目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其他何一项指标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b)检验机构在检验报告中对每个项目均要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单项判定;对被检产品应依据a)的规定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综合判定5.5 复检当受检方对产品检验结果发生异议时,可以自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5日开始复检。6 包装包装容器应采用纸箱、塑料箱、木箱进行分层包装,应坚实、牢固、干燥、清洁卫生,无不良气味,对产品应具充分的保护性能。内外包装材料及制备标记所用的印色与胶水应无毒性。同一批货物应包装一致(有专门要求者除外),每一包装件内应是同一产地、同一批采收、同一品种、同一等级规格、同等成熟度的西瓜。包装时切勿将树叶、枝条、纸袋、尘土、石砾等杂物或污染物带入容器,避免污染果实,影响外观。用于冷藏的西瓜,可根据冷库的具体情况选择采用适宜的贮藏容器,出库后再按规定进行分级包装。

中国标准分类号:A051 农业专业

国际标准分类号:01.020

发证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行业分类:

标准名称:西瓜产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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