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HG 2676-1995状态
发布于:1995-04-05
实施于:1996-01-01
4%赤霉素乳油
标准号:HG 2676-1995
中国标准分类号:G25
国际标准分类号:65.100
批准发布部门:化学工业部
行业分类:无
本标准规定了4%赤霉素乳油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由赤霉索提取液,经浓缩结晶析出霉素原药后,留下的母液添加乳化剂等配制而成的乳油。
发布于:1995-04-05
实施于:1996-01-01
标准号:HG 2676-1995
中国标准分类号:G25
国际标准分类号:65.100
批准发布部门:化学工业部
行业分类:无
本标准规定了4%赤霉素乳油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由赤霉索提取液,经浓缩结晶析出霉素原药后,留下的母液添加乳化剂等配制而成的乳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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