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EJ/T 994-1996状态
发布于:1996-04-18
实施于:1996-08-01
轻水堆核电厂工作人员辐射防护培训规定
标准号:EJ/T 994-1996
中国标准分类号:F70
国际标准分类号:27.120.01
批准发布部门:中国核工业总公司
行业分类:无
本标准规定了轻水堆核电厂工作人员辐射防护培训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陆上固定式轻水堆核电厂及核热厂内,从事和涉及辐射工作的人员的培训。核供热站工作人员的辐射防护培训可参照执行。 对于辐射防护专业人员的培训,应采用更为严格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