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EJ 190-1994状态
发布于:1994-10-24
实施于:1995-01-01
钢制产品容器技术条件
标准号:EJ 190-1994
中国标准分类号:F69
国际标准分类号:27.120.99
批准发布部门:中国核工业总公司
行业分类:无
本标准规定了贮存、运输六氟化铀、三氟化氯、氟化氢、氟气等产品用的低温压力容器和压力容器的制造、试验和验收。 本标准适用于设计压力为13Pa到9.81MPa,温度为-196℃~+300℃范围内,材料为碳素钢、低合金钢、低温压力容器用钢和奥氏体不锈耐酸钢制的低温压力容器、压力容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