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CH 4003-1993状态
发布于:1993-02-22
实施于:1993-08-01
凉山彝语地名汉字译音规则
标准号:CH 4003-1993
中国标准分类号:A19
国际标准分类号:01.140.20
批准发布部门:国家测绘局
行业分类:无
本标准规定了测绘人员及地名专业工作者用汉字译写凉山彝语地名的译音规则。并规则主要适用于彝语北部方言区,即四川大凉山和云南小凉山彝语地名汉字译名。遇有其他方言的地名,可参照彝语北部方言喜德语音与其他方言代表点声母、韵母主要差异对照表按当地语音译写。对当地已有法定或现行通用的汉字译名一律照用,不受本规则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