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EJ 1056-2005状态
发布于:2005-04-11
实施于:2005-07-01
铀加工与燃料制造设施辐射防护规定
标准号:EJ 1056-2005
中国标准分类号:F7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80
批准发布部门: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
行业分类:无
荆永宇、刘建华
中国核工业集团五零四厂
本标准规定了铀加工及燃料制造(包括铀的精制与六氟化铀转化设施、铀浓缩设施和燃料制造设施)实践中应遵循的辐射防护、环境保护要求及有关剂量限值和措施等。 本标准适用于铀加工及燃料制造设施的选址、设计、建设、运行和退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