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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燃料循环中核材料取样通则 (EJ/T 1017-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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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燃料循环中核材料取样通则 (EJ/T 1017-1996)

标准号EJ/T 1017-1996状态

发布于:1996-04-18

实施于:1996-08-01

核燃料循环中核材料取样通则

标准号:EJ/T 1017-1996

中国标准分类号:F46

国际标准分类号:27.120

批准发布部门:中国核工业总公司

行业分类:无

本标准规定了以满足核燃料产品技术条件和特种核材料管理与衡算要求为目的的取样通则。 本标准适用于核燃料循环系统各种状态核材料成品、中间产品、工艺料液、回收残料及废物的取样。 本标准可涉及危险的物料、操作和设备,但未包括全部相关的安全问题,使用时应建立或遵照有关的标准和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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