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HJ/T 22-1998状态
发布于:1998-01-08
实施于:1998-07-01
气载放射性物质取样一般规定
标准号:HJ/T 22-1998
中国标准分类号:Z33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30.30
批准发布部门:国家环境保护局
行业分类:无
本标准规定了核设施中气载放射性物质的取样原则以及对取样方法与设备的一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实施气载放射性物质监测的各类工作场所、管道和烟囱以及大气环境的空气取样。
发布于:1998-01-08
实施于:1998-07-01
标准号:HJ/T 22-1998
中国标准分类号:Z33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30.30
批准发布部门:国家环境保护局
行业分类:无
本标准规定了核设施中气载放射性物质的取样原则以及对取样方法与设备的一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实施气载放射性物质监测的各类工作场所、管道和烟囱以及大气环境的空气取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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