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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用防暴车通用技术条件 (GA 668-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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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用防暴车通用技术条件 (GA 668-2006)

标准号GA 668-2006状态

发布于:2006-12-14

实施于:2007-01-01

警用防暴车通用技术条件

标准号:GA 668-2006

中国标准分类号:A94

国际标准分类号:43.160

批准发布部门:公安部

行业分类:无

郝文起、孙非

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

本标准规定了警用防暴车的分类、代号和命名规则、一般要求、防护级别和要求、装备要求、试验条件和规定、防护试验方法、标志、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定型汽车或定型汽车底盘改装的警用防暴车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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