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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话初始协议(SIP)技术要求 第7部分:SIP支持呈现和即时消息业务 (YD/T 1522.7-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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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话初始协议(SIP)技术要求 第7部分:SIP支持呈现和即时消息业务 (YD/T 1522.7-2013)

标准号YD/T 1522.7-2013状态

发布于:2013-04-25

实施于:2013-06-01

会话初始协议(SIP)技术要求 第7部分:SIP支持呈现和即时消息业务

标准号:YD/T 1522.7-2013

中国标准分类号:M12

国际标准分类号:33.040.30

批准发布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行业分类:无

本部分规定了会话初始协议为了支持呈现和即时消息业务时所需的基本扩展,以及对这些扩展的技术要求,包括对头字段、消息体、统一资源标识等方面的扩展的技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通过SIP协议提供的即时消息和呈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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